《姜杰案》
姜杰,西藏政协原副主席,曾执掌一方,声名显赫。然其后,因贪污受贿,被依法提起公诉。
一朝权在手,便把令来行。姜杰曾居高位,手握重权,然其心不正,贪欲膨胀,以权谋私,贪污受贿,为世人所不齿。
公诉之日,姜杰被控贪污受贿,数额巨大,罪行严重。法庭之上,姜杰无言以对,只得低头认罪。
昔日权臣,今朝阶下囚。姜杰之罪,非一日之寒,乃长期积累,终成大错。其罪行,不仅损害了国家利益,更破坏了社会公平正义。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姜杰虽曾高高在上,但一旦触犯法律,亦难逃法网。此乃法治之精神,亦是社会公正之体现。
姜杰之案,警示世人,无论地位高低,都应严守法纪,不得以权谋私,损害国家利益。唯有如此,方能保社会和谐,国家长治久安。
结案之日,姜杰被判有期徒刑,其罪行得以惩处。此乃法治之胜利,亦是社会正义之彰显。愿世人以此为戒,严守法纪,共创美好未来。
参考以下文章来源:
西藏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姜杰被提起公诉
记者今天(14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西藏自治区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姜杰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审查起诉。近日,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已向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姜杰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姜杰利用担任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区长兼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黄岛区委书记兼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山东省东营市市长、市委书记,西藏自治区政府副主席、交通运输厅厅长、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政府常务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总台央视记者 程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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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4 17:07:54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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